
每月幾號發工資竟能看出企業的好壞,老板表示坐不住了
每個月臨近發工資那幾天,
總是那么的讓人望眼欲穿。
發工資的日子真是結結實實
影響著員工的幸福感!
說點實際的,這月幾號發工資哇?通過幾號發工資,能看出一家企業的好壞嗎?企業最晚可以什么時候發上月工資?
10日前發工資的是好公司
規模較大、管理較規范的企業,發薪日多在次月10日之前。
如遇到發薪日與節假日、休息日沖突,多數企業會提前發放。
年終獎一般會在次年初發放。
高科技企業、上市企業
每個月發薪日多在次月5-10日之間。為吸引人才,高科技企業除了高薪資外,福利體系也比較健全,年終一般會有1-6個月的工資作為獎金,優秀的員工還會有一定比例的期權和股份。
外資企業中,歐美企業
法定的節假日都會有,為員工提供的福利、待遇也較好,工資會在次月10日前發放,而且還會有節日禮金、過年紅包之類的人文關懷。
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
這類企業因為是“國”字號,所以不用太擔心發工資的問題,在執行國家政策上不會打折,像雙休日、加班費、高溫費、帶薪年假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都不會少。
一般來說,他們在次月10日之前鐵定是要發上月工資的,也有在當月最后一天就把本月工資發了的。
15日后發工資的多是小企業
小企業,尤其是社會服務業的小企業
一般都在次月15-20日發工資。
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穩住員工,用工資圈住員工,因為你不管什么時候離職,都會有一部分工資壓在他手里。
有些小企業甚至常年沒有節假日和休息日,也不會付加班費和安排調休。
按照規定,如果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企業應該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工資支付都有哪些法律規定?
按照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對號入座,單位犯一條就中招!
如果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拖欠工資,可以允許的期限?
正常情況下,企業需要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況,比如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按照規定,應當向勞動者說明情況,并經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法律風險
用人單位不按時給勞動者發放工資,拖欠勞動者工資或者是克扣勞動者工資的,將會承擔下列法律責任。
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合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支付經濟補償金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以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支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時,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期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構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
遭遇拖欠工資該如何維權
與公司協商
首先,勞動者可以先把拖欠工資的違法后果(看本文第三大點哦)告知公司,要求公司及時支付工資,同時應做好公司拖欠工資的一切證據收集,包括勞動合同、工資條、考勤記錄、社保繳納證明、與公司討論工資拖欠的電子證據(電話錄音錄像、短信、qq微信聊天記錄等)。
申請離職
如果勞動者不想繼續在用人單位里工作,可向公司郵寄書面的《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其解除理由為公司克扣或拖欠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公司足額支付工資,以及按工齡支付每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公司對郵件的簽收可作為勞動仲裁的證據。
勞動仲裁
如果問題還得不到解決,勞動者可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同時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除了準備好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證據外,還盡可能多提供一些能夠證實用人單位轉移、隱匿財產或有能力支付工資的線索和材料,積極配合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調查取證。
法院起訴
如果對仲裁不服的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索要工資以及經濟補償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在訴訟中,為避免訴訟時間過長,耽誤勞動者的正常工作生活,建議勞動者在提起訴訟后,應善用調解制度,要求勞動仲裁或法院居中調解,在保證能夠拿回企業拖欠工資的情況再適當對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數額作適當調整,是勞動者能夠在短時間內拿回屬于自己的勞動報酬的方法之一。
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機構或法院下達有關法律文書責令雇主支付勞動報酬后,若其在指定期限內仍不支付,案件及材料移送給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勞動者也可憑法院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用人單位履行法律義務。
其實,不管是幾號發工資,
你們都終究逃不過這樣的命運↓↓
來源:搜狐、每日經濟新聞、勞動法寶網